(略)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工作, (略) 范围内再次征集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建立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对储备项目中,投资大、预期保供作用发挥好,项目建设进度快的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储备项目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 (略)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储备项目主 (略) 辖区内,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税务、信用、环保和劳动保障方面无重大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储备项目必须以提升粮、油、肉、菜、蛋、奶、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能力和效率,加快构建“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为目标,遵循平急结合、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能够实现“平时”流通效率提升、流通成本下降,“急时”物资供应充足、流通运转稳定。近三年已申报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周期:申报项目必需为2023年1月1日后实施,并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投资并运营的。同等条件下,已完工的项目优先考虑。2023年6月30日中央专项资金下达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向
(一)提升 (略) 场流通保供能力。重点支 (略) 场加快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统一结算、数据统计分析、物流信息发布等信息化运用水平。强化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提高生活必需品“进”“销”“存”“价”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水平,完善检测、检验、防疫等设备, (略) 场检验检疫能力。持续提升仓储、加工、配送和分拣能力,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稳步扩大生活必需品交易规模,扩大保障辐射范围。支 (略) 群、 (略) (略) 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合作协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支持主城 (略) 场改建扩建,打造集集散分拨、冷链仓储、配送加工和物流运输为一体的高标准生活 (略) 场,提 (略) 场保障城区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保供能力。
(二)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重点支持仓储规模大、加工配送能力强、辐射保障范围广、保供作用发挥好的骨干仓储加工配送企业,持续提升仓储加工规模、物流配送效率和应急保供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装备作业系统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配备完善的卸货、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运输、冷冻冷藏设备, (略) 场长期仓储、区域分拨、分拣包装、城市配送等功能,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设备。参照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完善防灾防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能力。鼓励骨干企业统筹利用交通场站,提前规划临时交易转运场站,提高应急保供保供能力。
(三)强化 (略) 络网点建设。支持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 (略) 场、菜市场进行提升改造,完善监测、检测、检验、防疫、防灾等基础设施设备。支持主 (略) 实行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强化 (略) 场运行监测水平。鼓励 (略) 点,延伸 (略) 络。支持连锁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发展“一店多能”,探索智能社区商店(无人值守便利店、自助售卖机等),提高品牌连锁化覆盖率。支持以供应链为核心的新型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通过完善门店的前置仓、周转分拣仓和配送功能,推动线下线上融合一体化运营。
(四)进一步发展冷链物流。重点支持服务肉类、蔬菜、奶制品、预包装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配合政府开展生活必需品储备的冷链物流企业提升冷链仓储信息化水平,建设仓储管理物流信息系统,提升冷链效率和物流配送能力。鼓励冷链流通企业与基地、农业合作社、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及物流服务商进行合作,提高农产品冷链物流使用率。鼓励引 (略) 场、 (略) 场、 (略) 场、 (略) ,合理配置冷库、冷藏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鼓励肉类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企业购置预冷保鲜、冷藏冷冻、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工具等冷链设施设备,提高冷链处理能力。
(五)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 (略) 场、超市、菜市场等重点保供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监测能力和水平。支持保供企业建立监测制度和工作队*,配置相关设备, (略) 络信息通畅,及时准确报送和反映流通保供的相关信息,形成政企联动、区域互通、及时高效的保供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积极引导重点保供企业应用国家商务部生 (略) ,提高样本企业数量,进一步优化样本监测企业结构,加强生活必需品“进”“销”“存”“价”的监测分析,更加灵敏的反映 (略) 场运行情况。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储备项目建设内容必需为商贸流通领域投资,生产类投资不得申报,且以下投资内容不再申报范围:征地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办公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建设费用;人员工资、人工费、燃料费、物业费等运营经费;招待费用;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租赁费用;广告、出版物等宣传费用;知识产权费;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管理费;偿还债务、捐款、赞助和支付利息、罚款;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建设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申报流程
(略)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储备项目按照“问题导向、自下而上、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照《 (略)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储备项目申报材料模板》,于8月10日前向项目所在县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便利店、 (略) 、仓储物流等涉及多个县区的项目,可向企业注册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由各县区、功能区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8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 (略) 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区推荐项目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 (略)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储备项目库。
附件: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储备项目清单 (1).xls
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1).doc
(略) 商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