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集光 (略) 工业机器视觉产业项目一期》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业机器视觉产业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安徽集光 (略) ;
建设地点: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B区14#厂房;
建设内容:安徽集光 (略) 在 (略) 泗县经济开发区高端制造产业园B区14#厂房投资建设工业机器视觉产业项目一期,项目购置贴片机、回流焊炉、锡膏印刷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实现年产*台摄像头视觉识别类产品和模组产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个人署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