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91号
(略) 惠农区育才路街道办事处:
报来《惠农区育才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实施银河苑社区屋顶维修及下水管网改造项目的请示》(惠育办发〔2023〕24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解决屋顶漏水、下水管道反水等问题。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育才路街道银河苑社区屋顶维修及下水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306-*-17-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惠农区红园路以东,园林路以南,育才路街道银河苑社区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育才路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住宅屋面防水维修5176.72平方米、重新敷设室外排水管道457米,更换100m3化粪池3座、沿街商业室内消火栓更换 98套、破损路面恢复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室外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改造、沿街商业室内消防改造、住宅屋面防水重新铺设、破损路面恢复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7月—2023年9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10.34万元,其中工程费184.80万元,其他费15.53万元,预备费10.02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育才路街道银河苑社区屋顶维修及下水管网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育才路街道银河苑社区屋顶维修及下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