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里坤哈 (略) 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县2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里坤县城镇麦香包子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巴里坤县城镇麦香包子店进行抽检时,油条(加工日期:2023-11-30),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实测值252mg/kg,标准指标≤100mg/kg。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3年12月18日,执法人员在巴里坤县城镇麦香包子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于2023年11月30日加工油条2公斤(销售价2元/根)。抽检人员抽取该批次油条8根,0.7Kg,其余均已被销售。该店已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根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监罚〔2024〕1号),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规定。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给予巴里坤县城镇麦香包子店1.没收违法所得34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二、巴里坤县城镇塞拉宫牛肉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巴里坤县城镇塞拉宫牛肉面进行抽检时,油炸韭菜盒子(加工日期:2023-12-1),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实测值246mg/kg,标准指标≤100mg/kg。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3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在巴里坤县城镇塞拉宫牛肉面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于2023年12月1日加工油炸韭菜盒子2公斤(销售价3元/个)。抽检人员抽该批次韭菜盒子10个,1Kg,其余均已被销售。该店已启动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根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监罚〔2024〕2号),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四)规定。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给予巴里坤县城镇塞拉宫牛肉面1.没收违法所得6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略) 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5日,对巴里坤县城镇塞拉宫牛肉面进行复查,该店已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更换食品添加剂种类,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23年12月26日对巴里坤县城镇麦香包子店进行复查,该店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停止制售含铝油条,对店内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食品安全。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