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冀州区冀新东路行政审批局二楼审批二科窗口(*)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冀州区 (略) 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略) 冀州区郑昔公路与迎宾大街交汇处以西500 (略) 冀州区 (略) 院内 | (略) 冀州区 (略) | 河北 (略) | 法人代表高勋,总投资66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将原有AO池改造为BBR-AO池;拆除原有加氯接触池,新建加载澄清池1座;将原有反硝化生物滤池改造为自持脱氮滤池;新建巴氏计量槽;更换老化设备及管路;更换提升泵及配套管道;更换生化池曝气器;更换V型滤池填料;进水口安装阀门;更换进出囗在线监测设备及流量计;改造进出水监测仪表间;升级中控系统;更换厂区电气电缆、厂区外线管线;改造标准出水口;更换紫外消毒系统。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事故池+初沉池+BBR-AO池+二沉池+高效加载澄清池+自持脱氮滤池+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的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规模不变。 | 施工期: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连续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一期已建设完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蓄水湖,用于景观工程及绿化工程。③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和技术等方法降低噪音。④固废:工程废弃物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并加盖,每日清运。运营期:①废气:粗细格栅、提升泵房、污泥脱水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生物洗涤除臭系统处理,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泥处理系统(加钙稳定干化和污泥输送过程)恶臭由引风机引至喷淋塔,最终由1根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②废水:自持脱氮滤池反冲洗废水、V型滤池反冲洗废水、药剂废水。及城区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中水部分用于设备反冲洗用水、药剂配置用水及绿化用水,其余部分排入冀午渠。。③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④固废:栅渣、沉砂、干化系统产生的污泥外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