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20年,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七五” (略) 人大常委会决议,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了全民普法在推进 (略) 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普法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经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区)局组织申报并审查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严格依据推荐评选条件,结合普法工作成效,对申报对象进行了审核,拟通报表扬10个先进集体和16名先进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天(2022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来信等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真实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铭,联系方式:0523-*,*。
邮寄地址: (略) 海陵 (略) 299号
拟通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略)
泰州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略) 场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略) 图书馆
(略) 场综合执法大队
(略) 临城街道社会事业局(文化站)
海陵区新闻中心
姜堰区图书馆
(略) 凤 (略)
二、先进个人(16名)
沈小兵 (略) 淮剧团团长
孙 超 (略) 文化馆展览部主任
葛建余 (略) 剧目工作室(艺术研究所)主任
钱 禹 (略) 场综合执法支队一级行政执法员
季爱清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文化站
王东辉 (略) 场综合执法大队正股级干部
何志坚 (略) 歌剧团业务办主任
陈俊生 (略) 延令街道社会事业局(文化站)
万连凤 (略) 图书馆馆长
王开志 (略) 场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
黎小芳 (略) (略) 总经理
王月辉 海陵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剑 姜堰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发展局副局长
杨华山 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安监科科长
徐 欣 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文化和出版版权管理处
李 誉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安洲镇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