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点规定,你单位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取水单位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依法撤销《 (略) (略) 中泰崇左产业园供水三期工程取水申请的批复》(江水复〔2023〕7号)。你单位新设取水点取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和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桂水资源〔2021〕42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为中国-泰国产业园( (略) 工业区)区域内项目,免费共享区域水资源论证成果。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略) 江州区中泰产业园理文路1号。企业始建于2021年5月, (略) 中泰产业园濑湍镇内新建配套给水处理系统,即中泰崇左产业园供水三期工程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服务崇左 (略) 等企业服务。项目可以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要求,有利于促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取水是十分必要的。
二、根据《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见附件)及《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及承诺书》,同意本工程以左江河为取水水源,取水 (略) 江州区中泰产业园工业大道濑湍港码头下游750米左江右岸,地理位置为东经107°30′56"、北纬22°29′1"。
三、本项目取水规模为:日取水量为12万m3,年取水量4380万m3,同意年取水总量4380万m3。新增取水量在中泰崇左产业园取水量控制目标范围内,取水合理。
四、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地方规划要求,满足区域水资源条件和配置等要求。
五、本项目生产水定额为1.075m3/m3,满足广西地方标准《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原水制水用水定额≤1.08m3/m3的要求。建设项目应采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禁止采用淘汰类用水技术和设备。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六、退水接入濑湍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接入广西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监测。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 水利厅 关于调整我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5〕66号)文件要求缴纳水资源费。
八、其他要求
(一)若本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二)每年的12月31日前应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附件:1.《中泰产业园区域水资源论证专家评审意见》。
(略) 江州区水利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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