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 (略) 的委托, (略) (略) 承担了“ (略) 南 (略) 实木套系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 (略) 实木套系家具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南康区镜坝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A2区地块C-21-4;
主要建设内容:办公楼、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以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措施。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南 (略) ;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南康区镜坝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A2区地块C-21-4;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勇斌;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略)
评价单位地址: (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东侧、桐子山路北侧三栋401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彭瑞昊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7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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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2023.7.11~2023.7.24)。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南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