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一、 公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年3月7日
公示期限:2024年3月8日 2024年3月18日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联 系 人:*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一科 邮编:*
二、 公示文本
申 请 人:樊立炉
项目名称:樊立炉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
建设位置:始丰街道大户*路十五巷47、49号
四 至:东至共墙,南至路,西至共墙,北至路
用地规模:***点**平方米(73.72㎡)
建设内容:二间四层,地上建筑面积*佰***点**平方米(438.91㎡),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点零*平方米(74.02㎡)。
说 明:樊立炉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审批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项,经我局审查,根据阳光规划的有关要求予以批前公示, (略) 民如有异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以书面意见提交到天台县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一科),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别提示:该项目批准后批后公布详见天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及项目现场。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