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电石渣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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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3窗口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石渣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潞州区西白兔乡霍家沟村( (略) (略) 厂区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晋环科源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电石渣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 (略) (略) 潞州区西白兔乡霍家沟村( (略) (略) 厂区内),总用地面积2500m2,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最终成品脱硫剂(干基)产量约为10万吨/年,二期建设最终成品脱硫剂(干基)产量约为16万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座300立方成品储罐及其配套设施;新建两条电石渣固废资源化利用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浆液除杂机、旋流分离器、干燥器、输送环节等。
2022年9月28日, (略) 潞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 (略) (略) 电石渣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9-*-89-02-*。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大气、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产品干燥研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烘干产品储存装车产生的颗粒物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长气防办〔2019〕9号)相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厂区不提供食宿,无洗浴设施,使用旱厕,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旋流分离器脱除水与脱水机脱除水一起通过管 (略) (略) 合成橡胶项目厂区,回用于*炔发生工序,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硅铁杂质作为副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润滑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置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做好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定期检修、厂区绿化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电石渣浆及回水输送全部采用防腐管道,管道采用刚性防渗管道沟进行表面敷设,确保消除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全封闭,物料全部储存在封闭储仓内,厂区地面全部硬化,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绿色植物在交换空气、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作用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