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略) (略) 年产*件五金灯具配件建设项目 | (略) 梧桐 (略) 501号2幢东侧 | (略) (略) | 浙江嘉兴环发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 (略) 2 幢 4 车间(1080平方米),新增抛丸机、冲床、激光切割机、灯罩自动生产设备、儿童灯罩自动生产设备、自动旋压机、激光焊接机、车床、中走丝线切割机、摇臂式钻床、立式钻床、电动叉车、立式 CNC 加工机床、铣床、数控车床、钻孔机、折弯机、打磨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 500 万件五金灯具配件的生产规模。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 (略) 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 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 (四)固废防治方面 危废和一般固废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