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一批)补贴拟发放情况的公示
根据《屯昌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屯农字〔2024〕177号)文件要求,屯昌屯城正禾源种养殖家庭农场申请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共计种植水稻270亩,其中深优1618品种水稻120亩,吉丰优1002品种水稻150亩,经农技人员开展测产工作,测产报告显示该家庭农场种植中晚稻的亩产超过我县2023年中晚稻亩产统计数据5%以上,符合补助条件。根据该家庭农场提供的发票显示,水稻每亩投入成本超500元,按方案中“项目资金原则上在项目测产验收单产提升合格后,按补助标准一次性支付。补助标准为每亩总投入成本的30%,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进行计算,补助4.(略)元(270亩×0.(略)元=4.(略)元)。
现将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一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1月29日—12月3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欢迎来电反映。
监督电话:(略)、(略)
屯昌县 (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