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38号 关 (略) 都昌县城 (略) 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都发改可研字〔2024〕38号
关 (略) 都昌县城 (略) 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 (略) 都昌县城 (略) 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都住建函〔2024〕27号)、《都昌县城 (略) 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县城 (略) 漏损等问题。依据《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 (略) 都昌县城 (略) 漏损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都昌县城区。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为拟改造都昌县城区范围 (略) ,其中DN300球墨铸铁管约7公里、DN200球墨铸铁管约10.5公里、DN150球墨铸铁管约6.5公里、DN100球墨铸铁管约9公里;De160PE管7.5公里,De100PE管10.5公里;送水水泵16台,电磁流量计21个;圆形砖砌阀门井φ1800/64座、φ1500/17座、φ1200/51座,圆形砖砌排气井φ1200/30座,圆形砖砌排泥井φ1000/30座;手动闸阀31个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十七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135.*元,工程其他费用277.*元,预备费237.*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都财字〔2024〕22号)。
六、招标内容见附表。
七、都昌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Z号),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环保意见(九都环评函〔2024〕18号)。
八、请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略) 都昌县城 (略) 漏损治理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