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分宜海螺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退城入园整体迁建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9日 - 2024年08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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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名称: | 分宜海螺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退城入园整体迁建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分宜县凤阳镇西茶村(工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 | 分宜 (略) |
编制单位: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对现有2条水泥熟料生产线(2000t/d、2500t/d)和水泥粉磨站进行迁建,迁建后建设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和*t/a水泥粉磨站。迁建前后,熟料日产能不变,余热发电装机量由9.0MW减少到7.5MW。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各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水泥窑窑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NH3、汞及其化合物等。 1.各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 粉尘废气主要产生在物料储存、破碎、输送、粉磨、煅烧和入库等整个水泥生产过程中。项目共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共88套,对应88个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2.窑尾废气 窑尾废气采用了低氮燃烧+分级燃烧(6级)+SCR(三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一根90m的排气筒(P25)排放,外废气中氟化物、NH3、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源主要为原煤与辅料卸车堆棚、混合材堆棚(含卸车)、原煤预均化堆场、辅料预均化堆场在卸车、堆取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氨水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氨气。 物料储存、均化均采取了封闭(密闭)措施,在厂内输送均采取了封闭(密闭)措施;石灰石在矿区破碎后由封闭的皮带输送进厂,石灰石进厂后直接卸入预均化库,采取封闭措施;粉煤灰由罐车运输进厂直接泵入粉煤灰库,可防止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项目厂 (略) 均硬化,设置了运输车辆轮胎清洗设施,并 (略) 洒水抑尘措施。氨水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水吸收罐进行处理。 4.在线监测 本迁建项目在窑头、窑尾废气、水泥磨、煤磨排放口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生态 (略) 。其中,窑头、水泥粉磨、煤磨排气筒在线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窑尾废气在线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氨。建设单位同时将在线监测结果向周边公众实时或定期公布,接受社会与公众的监督。 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144.865t/a、SO2121.274t/a、NOX185.625t/a、氟化物7.425t/a、NH39.281t/a、汞及其化合物47Kg/a。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有:洗车废水(4026.56m3/a)、水制备浓水(*m3/a)、实验室废水(59.4m3/a)、循环水系统定排水(*m3/a)、锅炉定排水与反冲洗水(1650m3/d)、初期雨水(*m3/a)和生活污水(*m3/a),主要污染物为pH、COD、氨氮、SS、总磷、石油类、氟化物等。 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排水与反冲洗水和循环水系统定排水、实验室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过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内置式MBR系统的生活污水,一并回用于绿化、水泥粉磨冷却、窑尾增湿等,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城市绿化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工艺与产品用水中的更严指标;洗车废水经物理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废水均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破碎机、磨机、风机、空压机以及余热发电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流动噪声,噪声强度约为75~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设减振基础,进口或出口处安装消声器,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蕉木村独栋)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0.5t/a)、废机油桶(0.05t/a)、废催化剂(36.4t/a)、实验室废液/废样品/废试剂瓶(0.4t/a)、废铅蓄电池(0.1t/a)等危险废物;收尘粉(*.171t/a)、废布袋(3.3t/a)、废渗透膜(0.1t/a)、废耐火砖(300 t/a)、水处理污泥(36.7t/a)、生活垃圾(23.1t/a)等一般固废。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液/废样品/废试剂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一般固废中粉尘、废耐火砖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渗透膜、水处理污泥作为自产一般固废在水泥窑中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在厂区设置一座占地面积为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座占地面积为50m2的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分别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方面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氨水储罐区、烧成油泵站、危废贮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将原辅料堆场、水泥窑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对重点防渗区地面确保防渗系数等效于黏土防渗层厚≥6m,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效果;一般防渗区的地面确保防渗系数等效于黏土防渗层厚≥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效果;对废水收集、输送管道等采取明管设置,一旦有泄漏及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HJ/T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I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主要为油类物质(主要为柴油和废机油)、氨水等;车间发生泄漏、火灾等风险事故。 为有效防范上述环境风险,主要采取的防范措施如下:一是氨水采用管道密闭输送,输送管线尽量采用架空或明管布设,氨水储罐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以及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储罐的液相进出口管道上设紧急切断阀、遮阳防雨措施和冷却水喷淋系统,配备消防栓、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工具;氨水站周围设置安全围堰和事故池(1#),氨水站及输送管线区域设立警示标志,禁止人为火源、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二是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修,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换和修理,确保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三是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由围堰(11.2×11.2m,高度1.2m)、事故池1#(100m3)、事故池2#(324m3)、初期雨水池1#576m3、初期雨水池2#700m3构成了全厂的“三级”防控体系,可以容纳事故发生时液态物料、消防废水、初期雨水等事故废水。四是将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池尽量设置在全厂地势最低的位置, (略) 设置相应的坡度,以便事故废水或初期雨水以重力的方式流入事故池或初期雨水池;五是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七)碳排放 本项目碳排放总量*.543t/a,较迁建前减少*.587tCO2/a。单位水泥产品碳排放量为668.5kgCO2/t-产品。 本项目碳减排措施具体如下:一是优先选用六级旋风预热器、多通道喷煤管、HJ节能燃烧器、第四代新型篦式冷却机等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二是配套建设一套7.5MW余热发电系统(年发电量*kW·h),充分利用窑头、窑尾废气中余热,减少碳排放;三是采取数字化智能型控制与管理技术,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自动化控制,精确控制燃煤量和改善燃烧条件,从而有效地控制住熟料煅烧热耗。在此基础上,项目采取协同减污减碳控制措施,并提出碳排放管理与监测要求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碳排放管理政策要求,有利于“碳达峰”目标实现。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