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略) (略) 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8月23日至10月12日,对南郊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南郊乡政府)2023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郊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围绕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略) 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发展、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的职责,以及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结果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南郊乡政府所提供的2023年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真实,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政预算制度及有关法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无预算列支培训费、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规范、决算报表内容不准确、扩大开支范围、应签未签合同、未进行政府采购、无依据发放出差公杂费、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 (略) 络安全工作机制等问题。
四、 (略) 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 (略) (略) 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南郊乡人民政府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