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仁寿县 (略) :
本机关于2024年 (略) 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4)的《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4 (略) 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告知你公司收到《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 (略) 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本机关《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但你公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要求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略) 提起的投诉。
如果你公司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仁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有管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仁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