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对玛纳斯县、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拟新建符合建设条件加油站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地点
(一)玛纳斯县银海 (略) 新建北五岔镇加油站,该项目位于玛纳斯县北五岔 (略) 北侧S714线13公里处。
(二)新疆东方 (略) (略) 加油站,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 (略) (略) 交汇处。
二、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三、反馈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昌吉州商务局电话:0994-*,昌吉州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994-*。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