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省 (略) (略) 水利综合服务站的委托, (略) 新民村排渍站新建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澄清内容如下
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类似项目: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05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澄清为:(2)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经验业绩要求:近 3 年(指 2021 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略)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略) (略) ,电话:0734-(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水利综合服务站
地 址: (略) 政府机关办公大楼 8 楼
联 系 人:屈先生
电 话:0734-(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 (略)
地 址: (略) (略) 雅士林欣城 Y31 栋一单元 101 室
联 系 人:邓艳兰 蒋欢 王振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