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 |
作者:南大港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4-4-3 17:09:26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大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南大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1)生态补水:开展河道治理7.00km,面积约8.44ha,清理底部淤,并建设水文调控设施,引入廖家洼排干水源,打通河道与湿地的水文联系,恢复水源涵养功能;结合湿地综合保护修复,实现水质梯级净化。(2)湿地综合保护修复:实施湿地修复59.18ha,开展地形改造、鸟类栖息地营造以及水生植被种植;改造生态护岸6.80km,种植适生植被,营造利用地形高差、微地貌变化、植被降解作用的湿地水质净化系统,促进湿地生态功能提升。(3)农田综合治理:农田综合治理区域总面积319.04ha,包括农田整治、生态护岸改造以及土壤改良 3 部分。其中,农田整治包括土地平整 15.99ha,沟渠治理10.30km,土壤改良85ha;生态护岸改造3.68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通讯地址: (略) 南大港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 邮 箱:*@*63.com 联 系 人:王立军 联系电话:03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河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sqf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4年4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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