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3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3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登录系统”进入)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 (略) 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编号 | 坐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宗地四至范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报价(万元/亩) | 评估报告电子备案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 樊城区大李沟以南、普陀路以西 | 33759.96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 | 东为普陀路,南为湖北万安一诺 (略) 、 (略) 、 (略) 诺 (略) ,西为张营社区,北为张营社区。 | 121 | 23.87 | *BA0016 |
备注: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的整倍数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 (略) 场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一)有意向竞买者,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二)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6月2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三)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3年6月12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3年6月13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根据《 (略) 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相关规定,该宗地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内,应开展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竞买人资格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竞买人 (略) 国家安全局负责审核确认。
(2)土地出让价款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3)出让范围不含地 (略) 道路、公共绿地。
(4)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樊城条件[2023]0001号的《规划条件》执行。
(5)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三级排放限值。
(6)土地竞得人须先与樊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咨询电话:0710—*
(略) 国家安全局:马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曾女士 0710—*
退转保证金服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0710—*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0710-* *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许女士、李先生0710-* 071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工商银行董女士*-*
招商银行 王女士 *
湖北银行 李泽 *
农业银行 张亚芳*
中国银行 杨焕勤 *
光大银行 胡越 *
农商银行 杨仕锦 *
建设银行 张航*
张杰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