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21〕9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认真执行“双随机”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 (略)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 (略) 生态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学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局环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环境执法业务技能,我局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五批140余人次的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国家、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特别是加强了污染源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每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范了操作程序,并充分运用双随机抽查工作成果,严格环境执法,达到了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主体责任的目的。
三、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数据库建立工作
我局 (略) 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和生态环保十大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辖区污染源底数,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明,并对所有排污对象进行梳理,细化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计划, (略) 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对象清单和环境执法人员名单, (略) 局备案。建立起了涵盖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三种名录的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抽查对象库。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和污染源信息分别录入了执法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抽查数量也根据抽查要求和实际工作开展正在*续的增加中。
四、“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1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在“ (略) “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细化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2022年度抽查计划,共创建和完成7项抽查主任务,涉及7项抽查子项任务。
1、省厅年度抽查任务全覆盖。省生态环境厅本年度共有8个抽查主任务,涵盖9项抽查子项任务。 (略) 厅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部门职责,市生态环境局共创建和完成7项抽查主任务,涉及7项抽查子项任务,县(市、区)分 (略) 场监管局的双随机抽查要求和参照《202 (略) 生态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市各地1-3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抽 (略) 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大力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检查企业584家次,覆盖随县、广水、曾都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等5个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05人次,笔录总数989份。其中检查重点排污单位97家次,一般排污单位487家次,按照抽查方案要求完成了抽查任务。
3、精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依法治污,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开展了涵盖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行业VOCs及垃圾焚烧发电专项执法行动、水环境质量改善专项行动、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专项执法行动、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行动、排污许可证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涉及随机抽查企业57家次,科学制定抽查任务,避免上下级重复抽查, (略) 定专项行动全覆盖的同时 (略) 营商环境。
我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环境问题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污染源单位已按国家相关法律要求进行了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均已上传至系统并对外公示。
五、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
我局在“ (略) “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细化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2022年度抽查计划, (略) 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在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3月31日,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 (略) 场监管领域 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随双随机办〔2022〕4号),明确了抽查任务和相关要求,该计划涉及我局联合抽查任务有1项,为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目前联合抽查任务均已完成, (略) 生态环境保护局官网公示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