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平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新审批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平石漠化报〔2024〕1号)有关材料收悉。我局2023年12月13日批复了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平发改投资字〔2023〕141号),批复后因初步设计存在问题及缺陷,根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并重新向我局审批。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广西墩华全 (略) 评审,根据评审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张家镇(榕津村委、老鸦村委、张家村委、香花村委)、青龙乡(平西村委、马田村委、郡塘村委、莲塘村委、大刚村委、平地村委)、桥亭乡(六冲村委、人和村委、仁德村委、平石村委、桥亭村委)等三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总面积*.6亩。其中:林地提质改造工程1044.2亩,石漠化治理工程1219.1亩,封山育林9549.3亩,修复灌溉渠道长8.135km,修复冲刷破损生产便道长16.685km,修复巡护便道8.36km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提质改造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封山育林工程、修复灌溉渠道工程、修复冲刷破损生产便道工程、修复森林巡护便道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方案
(一)同意该项目的封山育林初步设计方案:全部采用全封方式,封育5年。
(二)同意该项目的石漠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对于植被程度较严重的区域,采用人工栽植本土乔木苗木,建设水土保持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措施,蓄水保土,提高森林水源涵养能力,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水土保持能力。
(三)同意该项目的林地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对于植被长势稀疏的区域,采用人工栽植乔木、灌木(乡土彩叶阔叶树种)苗木等栽植,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水土保持能力,提高森林质量及生态效益。
(四)同意该项目的小型水利水保措施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本工程渠系以防渗加固为主,渠系以堰坝为主补充水源,配套整治各小型灌区内的渠道工程及渠系建筑物。田间便道 (略) (略) ,其 (略) 面采用18cm厚C25混凝土砼, (略) 面采用3cm厚青石板。为方便村民耕作,附属建筑物共设置106座。
(五)同意该项目的消防设计方案:本工程设置消防火栓、灭火器等设备。
(六)同意该项目提出的环保及节能设计措。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292.*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2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2.*元,预备费为404.*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七、《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乐县张家镇、青龙乡、桥亭乡等3个乡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重新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23〕141号)同时废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总概算表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