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54.*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元,占 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1 | 南靖县2023年县城区春节氛围迎春花灯布置采购项目 | 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 | 54.7700 | 南靖县2023年县城区春节氛围迎春花灯布置采购项目[[*]HRC[TP]*] |
部门单位名称: (略) 管理局
日期: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