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经济信息委办公楼增设室内电梯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号:*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垫江县经济信息委办公楼增设室内电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制造厂商投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
(3) 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资质(制造商的制造资质与安装资质未合并的提供,若已合并无须提供)。
注: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2、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乘客电梯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安装和维修或修理)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资质;
(3)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和资质文件。
(提供制造商相应证书复印件的加盖制造商鲜章和投标人公招;其他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特定资质复印件报名时一并提供)。
注:①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以上材料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的顺序要求组织编写并装订,资质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司)公章留存。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核验原件而未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将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查处。
?该工程因涉及土建、钢结构施工部分,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将该项目涉及土建及钢结构分包施工的企业资质报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中标企业违约。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网(http://www.cqsdj.gov.cn/zwgk_157/zfxxgkml/zfcg/)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日至**日。
2.本项目报名方式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无
4.递交相应文件地点: (略) 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88号(原垫江县日报社五楼503办公室)
5.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6.评审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15: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冯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88号
(具体详细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