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食堂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弘 (略) (炎 (略) (略) 场安置居35号2楼)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YLSW*
委托代理编号:HYY-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食堂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食堂辅助性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00 | *.00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5日-2025年3月4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起至2024年07月25日止,每天0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弘 (略) 开标室(炎 (略) (略) 场安置居35号2楼)。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弘 (略) 开标室(炎 (略) (略) 场安置居35号2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弘 (略) 开标室(炎 (略) (略) 场安置居35号2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炎陵县税务局
地址: (略) 炎陵县霞阳镇神农大道
联系人:徐亦君
联系电话:* 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弘 (略)
地址:炎 (略) (略) 场安置居35号2楼
联系人:潘志明 李昊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