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易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灾后提升改造工程第2标段
易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灾后提升改造工程第2标段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对“易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灾后提升改造工程第2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MZ-*)作如下修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由原来: “项目经理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变更为: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1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 由原来: “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变更为: “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3年12月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同时做出修改。 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河北明卓 (略)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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