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6 (7)
(略) (略) 南侧地块位于江 (略)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2012年之前,地块内为养殖塘;2012-2022年,地块内西北角为养殖塘, (略) 域为空地;2022地块进行回填,回填土来自周边国诚广场(南区)的建设,回填深度约为2米,回填后地块依然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约为(略)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件要求,2024年1 (略) (略)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 (略) 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概况:
2012年之前,地块内为养殖塘;2012-2022年,地块内西北角为养殖塘, (略) 域为空地;2022地块进行回填,回填后地块依然为空地。地块占地面积约为(略)m2。地块北 (略) ( (略) ),隔路 (略) 临时项目部;东 (略) ( (略) ),隔 (略) (观澜金海湾);西侧为空地;南侧紧邻赣榆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调查方案:
本次 (略) (略) 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地块现状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本次调查通过污染识别,确定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项目为:①GB (略)中基本45项: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略)烷、1,1二氯(略)烷、1,2二氯(略)烷、1,1二氯(略)烯、顺-1,2-二氯(略)烯、反-1,2-二氯(略)烯、二氯(略)烷、1,2-二氯(略)烷、1,1,1,2-四氯(略)烷、1,1,2,2-四氯(略)烷、四氯(略)烯、1,1,1-三氯(略)烷、1,1,2-三氯(略)烷、三氯(略)烯、1,2,3-三氯(略)烷、氯(略)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略)苯、苯(略)烯、(略)苯、间二(略)苯+对二(略)苯、邻二(略)苯)、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②特征污染物:pH值、铜、汞、镉、铬(六价)、砷、铅、钴、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氨氮、耗氧量[其中耗氧量仅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调查结果:
(1)土壤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采集的所有24个土壤样品pH值介于8.54~9.49之间,其中,8.3%的样品属于轻度碱化(8.5≤pH<9.0),91.7%的样品属于中度碱化(9.0≤pH<9.5)。因为该地块历史上养殖塘,养殖塘深约2米,冬天塘底会撒石灰进行消毒,石灰为强碱性,导致底层土壤样品pH值偏高。
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汞、砷、镉、铜、铅、镍、钴、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75.0%,其余检出率100%,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氨氮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均低于《江西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除氨氮之外,均无显著差异,地块内氨氮较高是因为地块历史为养殖塘,饲料、虾蟹等排泄物导致氨氮升高。
(2)地下水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pH值分布在7.1~7.3之间,砷、氨氮、耗氧量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镉、铬(六价)、铜、铅、总汞、镍、钴、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对比,除砷之外,均无显著差异,地块内砷检测结果1.7~1.8μg/L,对照点砷未检出(检出限0.3μg/L),Ⅳ类水标准限值为50μg/L,虽然明显高于对照点,但仍远低于标准限值。
(3)结论
综上所述,初步调查发现 (略) (略) 南侧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居住用地(R)的现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