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特燃机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相关规定, (略) 汕头供电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汕特燃机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略) 汕头供电局
地址: (略) 金砂中路7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4-*
建设单位: (略) 汕头供电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龙湖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