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工程概况及规模
项目名称:年产*吨萤石球项目
项目地点: (略) 铁山 (略) (略) 交汇处西南角。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 (略) 铁山 (略) (略) 交汇处西南角,占地面积*.87m2,主要建设1条萤石球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产约*吨萤石球,用作冶金过程中的助熔剂。
2、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氟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有组织废气的DA001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二级排放限值;有组织废气的DA002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顆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排放限值。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项目废水污染物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略) 港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固废处置措施有效可行。项目自调试运行以来没有发生污染纠纷和投诉,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项目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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