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2万吨电石渣再利用、新增年产82万m3砌块及3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新增年产82万m3砌块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吨电石渣再利用、新增年产*m3砌块及*吨矿渣微粉项目(新增年产*m3砌块一期)
项目地点: (略) 九原区包头一电厂储灰场
建设单位: (略) 巨能粉 (略)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联系人: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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