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 (略) 财政局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3〕25号)下达我区中央彩票公益金27.*元,其中: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元,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7.*元。
(二)下达情况
1.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元,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项目。
2.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7.*元,用于儿童福利类项目,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
(三)绩效目标
1.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困难残疾人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促进残疾人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构服务水平。
2.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二、综合评价结论
(略) 中央彩票公益金27.*元,累计支付27.*元,执行率为99.42%,有序推进我区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项目发展。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年,中央预算下达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元、儿童类福利项目7.*元,文件:《 (略) 财政局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遂财社〔2023〕25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下达我区中央彩票公益金27.*元,累计支付27.*元,执行率为99.42%,具体如下:
(1)下达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共计*元,累计支付19.*元,执行率为99.2%。
(2)下达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共计7.*元,累计支付7.*元,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福彩公益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区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类项目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通过“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帮助符合条件的12名受助孤儿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降低家庭经济负担;通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福利机构布局结构优化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提高了精神社区障碍康辅服务能力,提高了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支持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数91人。
支持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12名。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100%。
(3)社会效益指标
带动儿童福利、残疾人事业发展。
成本指标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不超过定额标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接受服务的残疾对象对社区康辅服务满意度90%;
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95%。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业务计划。合理制定福彩公益项目年初目标,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主动研判中省相关政策,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项目监控。围绕招标、实施、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常态化做好项目调度,强力推进项目落地落实,推动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站公开本次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略) 局要求,做好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认真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并加强绩效自评结果整改。 (略) 局要求,加强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分析,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表
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彩票公益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船山区民政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27.69 | 27.53 | 99.42%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7.69 | 27.53 | 99.42% | ||||
地方资金 | 0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执行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资金下达要求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各类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拨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国库监督 | ||||||
使用规范性 | 符合使用方向,符合项目专款专用,规范合理 | ||||||
执行准确性 | 预算与实际执行相符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略) 填报执行情况,定期自评,自查项目进度及整改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严格执行支出责任履行,在民 (略) 上录入支出情况,接受监督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学业; 2.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 1.完成“福彩圆梦·孤儿助学”12人; 2.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个数2个;接受服务人数91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 | 12人 | 12人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 | 2个 | 2个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00% | |||||
经费使用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收到中央补助资金后分配下达时间 | 30天内 | 30天内 | ||||
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85% | 95% | |||
受益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 ≥80% | 8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