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占用湖泊审批的要求, (略) 委党校新校区周边综合整治及环境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建设占用严东湖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委党校新校区周边综合整治及环境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严东湖
三、项目申请单位:武汉花山 (略)
四、项目涉湖概况:市委党校新校区周边综合整治及环境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需临时占用湖泊水域。
五、拟审批内容:经审查, (略) 委党校新校区周边综合整治及环境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建设,临时占用严东湖湖泊蓝线内水域面积约*平方米,工程计划至2025年6月完工。
六、公示日期: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7日(10天)七、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 (略) 水务局反映。
传真电话:027-*(传真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
联系地址:信件寄往“ (略) 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2 (略) 水务局收” (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邮编:*
为便于核实,反映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