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略)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6月1日, (略) (略) 根据 (略) 的申请,作出(2023)浙038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 (略) ( (略) )破产清算,并于2023年6月2日作出(2023)浙0381破26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为浙 (略) 管理人。
为使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 (略) 备案,管理人拟开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以确定本案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就本次预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恒力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恒力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6,法定代表人王国贤,登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 (略) 塘下镇凤凰西路59号,经营范围:汽车制动阀、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自1998年10月16日至2038年10月15日。
(二)注册资本、出资人及出资比例
恒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8万元,其中王国贤,以货币方式出资747.6万元,占比70%,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韩秀銮,以货币方式出资320.4万元,占比30%,任公司监事。
(三)恒力公司经营状况
恒力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
二、恒力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一)恒力公司的主要资产
1、不动产(已有测绘结果),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登记日期 | 地址 | 建筑面积(㎡) | 用途 | 权属限制 | 房产证号 |
1 | 2001.12.7 | 塘下镇韩田工业区飞凤路45号 | 20.48 | 其它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 * 无土地证 |
383.17 | 住宅 | |||||
67.16 | 其它 | |||||
943.17 | 其它 | |||||
2 | 2009.2.26 | 塘下镇罗凤花园工业区( (略) 塘下镇凤凰西路59号) | 1028.44 | 商业、金融、信息 | 房产:有查封、有抵押 宗地: 有查封、无抵押 | * 土地权证号(2018年7月14日过期):1-2004-23-50) |
212.36 | ||||||
342.82 | ||||||
463.59 | ||||||
4879.27 |
2、对外投资
恒力公 (略) 即智科恒业 (略) ,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玄雅琳,注册资本38000万元(恒力公司认缴出资额50万元,持股比例0.2653%), (略) 昌平区回龙观西 (略) 3号楼5层636。
(二)恒力公司的负债
截至2023年8月1日,恒力公司共有6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47元。截至2024年1月10日,管理人初审确认6户申报人的债权总额为*.46元,其中税收债权为38327.14元,抵押债权*.82元(最高额1566万元),普通债权*.04元,惩罚性债权* .46元。
以上债权金额仅为管理人初审确认金额,最终债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92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债务增量因素。
三、恒力公司的优势
恒力公司名下的两处房 (略) (略) 塘下镇罗凤花园工业区( (略) 塘下镇凤凰西路59号)、 (略) 塘下镇韩田工业区飞凤路45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占地面积广,可与周边形成规模经济。
四、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具有良好信誉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数额较大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
(三) (略) 经营、建设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具有经营或投资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围。
(四)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 (略) 重整及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五)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招募的,联合体中的每一成员均需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应确定一名牵头人为代表。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
(六)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且能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支付报名保证金。
五、预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经营业绩、资金实力等信息;联合体还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文件(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章),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权力机关[如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的同意根据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参与本次招募的决议原件,并附公司章程;
4、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相关事宜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同时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5、意向投资人(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含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最新(报名当月)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6、意向投资人(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含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不良银行征信记录、无债务不能清偿情形、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7、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并提供2024年截至1月24日的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8、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等证明材料;
9、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
10、送达联系人及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及邮寄收件地址;
11、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保证金需从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支付。所有报名资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均需由本人签名。所有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同时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存入U盘一并提交。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的部分或全部,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公告内容和程序,并自愿受本公告内容、程序的约束。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的提交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7:00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考虑到尽职调查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建议意向投资人尽早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邮寄报名。请备注“恒力公司投资人报名资料”,资料寄出时间为报名时间。
3、邮寄地址: (略) 瑞祥新区东晖华庭商业楼5楼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收件人:曾律师,电话*。
(三)报名保证金
1、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并备注“投资人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应随报名资料一并提交,保证金需从意向投资人银行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未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按主动放弃报名处理,不再参与后续的招募流程。
报名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户名:浙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浙江瑞安农村 (略)
2、报名保证金的退还
(1)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向其发送不符合报名条件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退还;
(2)对报名成功后放弃继续参加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收到其书面放弃声明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退还;
(3)本案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意向投资人最终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应于以上结论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无费用(如产生转账手续费由收款方承担)退还。意向投资人同时存在没收报名保证金情形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名保证金的没收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1)提交虚假参选资料的;
(2)意向投资人将涉及债务人的非公开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同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投资人主张因其行为给债务人、债权人及管理人等相关主体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放弃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的。
(四)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报名资料合格且报名保证金足额到账的,管理人将在报名期限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向该意向投资人发送报名成功通知书。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并提交管理人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意向投资人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开展尽调人员的委托手续等。尽职调查所需全部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调结果由意向投资人独立自行负责。
尽职调查期间:意向投资人收到报名成功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五)提交投资方案
1、提交时间及方式
(1)提交时间:2024年3月23日17:00时前。
(2)提交方式:与报名资料相同。请备注“XX(投资人名称)投资方案”,资料寄出时间为提交时间。
2、投资方案内容
(1)投资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最低投资金额、付款进度安排、重整资金来源、偿债方案、初步重整方案、重整后经营及建设方案等;
(2)承诺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的,投资方案中的最低投资金额作为重整程序中的保底金额,在没有其他高于该保底金额时意向投资作为重整程序中的保底金额,在没有其他高于该保底金额时意向投资人以该金额参与重整投资。如投资方案中没有保底投资的承诺,不能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3)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投资方案一式两份,同时通过U盘载体将材料扫描件一并提交。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与重整投资人报名的程序衔接
就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与方案提出人进行了解和磋商,但本次招募不会对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进行遴选。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意向投资人 (略) 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可行性。若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发布正式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遴选重整投资人,届时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人报名保证金(根据重整投资人保证金金额,如有不足的,需补足),意向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
六、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提交各项资料的期间,若决定延长期间,管理人将公告并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如出现以上情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时间、经济成本等)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招募 (略) 场化了解债务人重整价值及可行性,确认适格的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等,以作为本案是否可转入重整程序的重要依据。本次招募不设比选程序,不确定重整投资人。
3、本公告不构成邀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意向投 (略) 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 (略) 相关信息保密。
4、保证金占用时间长,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经济实力及履行能力。 (略) 批准本案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招募情况设定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条件,意向投资人应适当评估自身经营、建设、管理等综合能力以及资金实力。
5、 (略) 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略) 未裁定批准,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本案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诚挚欢迎各投资方前来洽谈考察,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浙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