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略) “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略) 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拟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使用条件 | 拟出让土地使用单位 |
1 | (略) 大岭山镇农场社区 | 2.82397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 | 容积率≤5.26 绿地率≥25%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100米 | (略) (略) |
备注:该项目属于“三旧”改造,单一主体挂牌招商进行改造。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