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的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佳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佳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广东佳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全本(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4日-2024年4月2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文文
联系电话:*
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广东佳 (略) (略) 香洲区三溪科创智造港 1 号园区 B 栋 8-9 楼,项目总占地面积2800m2,使用建筑面积5600 m2,主要从事塑料面板的生产,现阶段由于生产设备尚未达到环评设计量,故现阶段年生产分体机面板*件、导风板*件、柜机面板*件。劳动定员有38人,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及宿舍,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佛山鹏达信 (略) 编制了《广东佳 (略) 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 (略) 生态环境局予以批复(批复文号:珠环建表[2024]56号)。环保设施于2024年3月5日竣工。2024年3月10日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56GQ2L4P001X。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广东佳 (略) 年产分体机面板*件、导风板*件、柜机面板*件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工艺及产品产量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办公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的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排入拱北水质净化厂统一集中处理。冷却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挤出、丝印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60米高空排放;破碎、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拟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型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车间墙体隔声,底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背胶纸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 (略) 顺德区锋达塑料贸易部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料桶、废机油、废机油桶、维修废抹布、丝印废抹布等危险废 (略) 新 (略) 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按规定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公司按规范配置了环境应急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广东佳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果显示:
(一)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苯*烯、*苯、*苯、*烯腈的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的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气筒高度60m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排放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苯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并配套了相关环保措施,生产过程对环境影响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