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与利用项目 | (略) 南部 (略) (福建方 (略) 厂区内) | 龙岩 (略) | (略) 新 (略) | 项目位 (略) 南部 (略) ,租赁福建方 (略) 工业用地作为建设用地,以污泥、菇渣、茶叶渣,矿渣、炉渣、煤渣(灰)、废石粉(块)、废石膏、建筑垃圾,废弃3C电子产品外壳、零部件,工业垃圾,作废文件等(不含危险废物)为主要原辅材料,分别建设年产制肥辅料(略)吨、新型建材添加剂(半成品)(略)吨、废弃3C电子产品外壳及其零部件破碎料(略)吨、分拣工业垃圾2.(略)吨、作废文件破碎等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混合搅拌、破碎、磁选、包装。 | 1.落实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污 (略) 域应采取防渗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 (略) (略) 理厂。 3.项目涉及的原辅料及成品均贮存于封闭车间内,不得露天堆放;污泥贮存、混合搅拌均在封闭车间内,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破碎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卸料、下料等各产尘点配套建设相应的除尘、抑尘设施。 4.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收尘灰、废包装袋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略)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