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品 (略) 决定对“朝阳湖畔”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蒲江县朝阳湖镇银杏路61号。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净用面积: * .92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 .52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2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 .97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 * .29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 .93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略) 议事活动用房积33.63平方米) * .36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 .97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98.73平方米,架空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 .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29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 * .0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 .94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3.31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4.37%;绿地率:33.94%。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 * 辆。其中,地上停车位23辆;地下停车位77辆;
本项目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 * 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72.73平方米,位于1号楼2单元1层。
(略) 议事活动用房33.63平方米,位于1号楼2单元1层。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在 (略) 业信用信息平台 * 年度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或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凡符合第三条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后方可直接于 * 年1月25日至 * 年1月26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前往成都市蒲江县朝阳湖镇银杏路61号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验原件, (略) 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 (略) 鲜章复印件);
4、在 (略) 业信用信息平台 * 年度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或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略) 上验证)。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蒲江县朝阳湖镇银杏路61号
电 话: ***
联系人:雷经理
招标人:成都品 (略)
* 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