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潮州港经济开发区澄饶联围产业园创业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饶平县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和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饶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新建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 (略) 道S502相接,项目 (略) 汕北大道相接。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与饶平环城北挢及引道新建工程相连接, (略) 澄海区山北大道相连接,道路全长8.868公里,按一级 (略) 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双向四车道,配套建设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拟分二期实施,一期道路全长5.753公里,估算总投资47918.51万元;二期道路全长3.115公里,估算总投资20326.79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68245.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54740.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91.34万元、预备费3862.77万元、7350.2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九、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按现行规定推进设计环节,抓好投资控制,确保按时完成。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