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南乐县财政局 | |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略) | |
三、考核内容 |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管理办法》 (略) 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重点考核单位内部管理建设情况、采购活动开展及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情况等。 2.随机抽取202 (略) 代理的涵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共计4个项目(南乐县公安局视频终端分析设备项目、南乐县教育局电教信息化设备项目、南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室内高清电子显示屏安装以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中共南乐县委政法委员会南乐县预防溺水智能监控项目)进行全流程检查。 3.对“ (略) 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自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 |
四、考核方法 | |
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 | |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 |
(略) 2023年度代理采购业务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档案管理方面,存在档案资料混装的问题;二是业务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服务政府采购当事人能力,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开展。 | |
六、考核结果 | |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自查和考核小组现场考核, (略) 总体评分为9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202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