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公示期: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新建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联系电话:0692-*
项目名称 | (略) 锦川食品加工厂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畹町国际 进出口生物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属于改建项目,项目于2023年2月10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04-02-*),项目利用现有项目购置的地块进行锅炉改建项目,建设单位拟将2t/h的天然气锅炉改建为3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改建前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等均不发生改变。新增建筑面积63.39m2,将现有项目设计位于生产车间内的100m2的天然气锅炉房改建为项目用地内北部13.39m2的生物质锅炉房,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 本次改建项目涉及新增环保设施主要为废气、噪声处置措施,项目废水、固废措施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环保设施进行处置。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本项目主要需建设的建筑物为位于项目用地内北部的生物质锅炉房,并在锅炉房左侧建设生物质燃料存储室,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环保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固体废物、噪声以及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燃生物质锅炉废气、装卸料废气;锅炉外排废水、锅炉配套软水制备外排废水;机械设备噪声;一般固体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防尘污染重在加强管理,施工队*现场作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安排1名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 ②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作业场地按施工规划应设置在施工场地内。 ③车辆在运输施工材料时必须采用加盖篷布等措施进行封闭运输。 ④施工垃圾的清理等扬尘较多的工序应尽量选择在无大风的天气进行,原材料堆放处固定设置,以便采取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设置专人负责施工垃圾处置、清运,不允许现场乱堆放。 ⑤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设专人负责施工期环保管理和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合理解决。 2.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清洁废水和入厕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达标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施工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外排。 3.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若要进行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应提前3天进行公告。 ③施工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合理安排车辆行走路线和时间。 ④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并带有消声和隔音的附属设备;避免多台高噪音的机械设备在同一工场和同一时间使用。 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施工期间组织好区内交通,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该工作。 4.固废 ①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应给予收集,由建设单位运往当地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能随意丢弃。 ②项目区设置有生活垃圾桶及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膜除尘器+30米高排气筒,用于处理燃生物质锅炉废气; ②设置半封闭原料库、规范操作,加强管理,保持原料库卫生清洁。 2.水环境保护措施 产生的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与建设单位核查,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调节+MBR一体化处理+消毒”的污水处理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合理布局; ②各类设备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并在设备和基础底座之间安装减振垫,以减轻振动影响; ③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安装减振垫; ④在厂房边界种植草木,利用绿化对声音的吸声效果,降低噪声源强; ⑤加强管理,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过滤材料由设备厂家定期进行更换并回收,不在厂内储存; ②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锅炉灰渣、水膜除尘器循环水池沉渣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存放后,定期外售; ③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污泥通过污泥收集池存放,定期委托专人清掏并作为周边农田农肥。 5.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生物质锅炉房及燃料库地面进行硬化措施。 6.环境风险对策措施 ①项目加强燃料的贮存管理,加强相关隔离措施,生产车间应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严禁火源进入燃料堆放区,对明火严格控制,明火发生源为火柴、打火机等,维修用火控制,对设备维修检查,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在案。 ②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 加强设备、电力系统检查维护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根据需要配备防爆装置,采取一定的防静电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可靠;储存场所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配备消防、防护器材设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变能力。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也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③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④发生着火事故:报警,可移动的物料立即转移至安全区域,洒水冷却,着火物可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⑤救援指挥小组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确定上风向并通知所有在场人员,救护人员和伤者及现场无关人员按安全路线向上风向撤离至安全距离外。在安全距离内小组要及时设立警戒标志或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的擅自进入危险区。 ⑥生产加工车间内堆放的燃料要严格控制,不得存放过多。加工的成品要及时运走。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生产加工车间不允许储存汽油、酒精、油漆和其他易燃物品。在生产加工车间严格禁止吸烟和明火操作。 ⑦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配备手套、口罩、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装备,严禁消防废水经沉淀后洒水降尘,严禁直接外排。 ⑧制定完善的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锅炉操作安全责任制;对锅炉制定专门的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包括:锅炉的水位、锅炉的蒸汽分流器、安全阀、压力等内容时时地进行监测;做好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地清理炉壁的灰渣、水垢;明确锅炉房值班制度,运转的锅炉确保夜间人员值守职责。 ⑨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 (略) 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⑩建设单位必须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全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全员培训和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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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