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4〕217号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征询< (略) 改建及地下连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务行业意见的函》(静建管委函〔2024〕1号)和《 (略) 改建及地下连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收悉。经研究,相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排水系统及设计标准
(略) 改建及地下连通道工程属于宜川(西)排水系统服务范围,排水体制为合流制,雨水排水采用强排模式。同意本工程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P=5年的标准。污水设计标准中,《工可报告》P63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和P65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不匹配,建议复核。
二、关于排水方案
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提出的排水管道设计方案,即 (略) (彭越浦~ (略) )自东向西敷设DN1000合流管,接入本工 (略) 下游拟建合流管; (略) ( (略) ~ (略) )自南向北敷设DN1000合流管,近期 (略) 现状DN800合流管,远期 (略) 规划DN1000合流管。
三、 (略) 建设提高雨水排水能力
(略) 建设及相关要求, (略) 雨水排放设计应与其附近的绿地设计统筹考虑,加强对雨水的收集、渗滞蓄、净化和回用。落实人行道建设优先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和改建人行道透水铺装率分别不低于70%和50%;鼓励专用非机动车道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和改建专用非机动车道的透水铺装率分别不低于50%和30%,进一步提高雨水排水能力。
四、其他相关建议
1.请复核本工程实施范围(尤其是地下连通道等拟建地下构筑物)与现状合流一期污水干管保护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如在重要排水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根据《 (略) 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做好重要排水设施保护工作。
2.请加快推进本工程 (略) 规划合流管等规划排水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本工 (略) 安全。
3.关于埋地塑料排水管的粗糙系数,建议根据《室外排水设计标准》(*)表5.2.3进行调整。
4.本工程排水方案中检查井材质与排水管道不一致。原则上鼓励采用预制、拼装的同材质检查井,建议下阶段作进一步比选;如维持原方案,下阶段设计方案应进一步细化排水管道和检查井的接口处理方式。
5.本工程所在的宜川(西)详细层级排水规划正由普陀区水务局组织编制,建议本工程做好衔接,征询宜川(西)详细层级排水规划中关于“合改分”方案论证结果,如规划经比选提出宜川(西)排水系统远期拟调整为分流制,本工程应提前为“合改分”工作预留实施条件。
6.本工程雨水口应采用防臭雨水口。建议落实《 (略) 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要求,即在雨水口安装垃圾拦截装置,并在满足防汛要求的前提下加装过滤装置等,提高源头控污能力。雨水口及连管建议按照雨水管渠设计暴雨重现期P=5计算流量的3倍设计。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