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 (略)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领衔抓改革责任制,完善改革“督考评”机制,建立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并实行对账销号,层层传导压力,步步压实责任,强化工作协同,注重系统集成,全力推动牵头承担的82项重点改革任务,各重点领域标志性、引领性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一批重点改革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着眼国家所需、青海所能,牵头起草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等政策举措,着力发挥优势,加快动能转换。突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能,推动完 (略) 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 (略) 场体系和 (略) 场建设工作, (略) 场活力。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创新经济调度服务工作机制,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不断提升。
推动绿色低碳改革发展。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高质量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加快创建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16+23”政策体系,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重点领域能耗管控方案,加快重点领域低碳化零碳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持续深化生态领域改革。推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高质量编制青海实施方案,着力完善生态文明高地制度框架。全面完成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立“中华水塔”守护人体系,扎实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序实施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稳步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全力推进经济领域改革。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推行“五专”服务,研究起草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40项、助企 (略) 场主体发展10条、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7条等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 (略) 场活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优化消费供给,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力 (略) (略) 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完善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清 (略) 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积极融入 (略) 场。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建营商政策体系,营商环境主要核心指标已基本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实施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上线运行“青信融”平台,撮合放贷突破63亿元。深推投资“审批破冰”工程,创新推动投资 (略) 与工程项目审批系统深度融合,投资环境持续优化。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积极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完善“两核一轴一高地”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发展新机制。深入 (略) 群建设,完善西宁海东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制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融入“ (略) ”,推进西宁综保区、格尔 (略) 高质量发展,西宁、格尔木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建设。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多领域发展。完善支援协作机制,积极衔接争取加大支援力度,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参与的支援帮扶体系,交流交往交融工作不断深化。
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坚持运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办法和手段解难题、促发展,投资“审批破冰”、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直通车”、“青信融”平台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青海经验”,受到国家有关部委肯定和推广。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上报基层发改部门在消费帮扶、推进高质量供给等方面的有益做法,复制推广26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有效发挥创新示范对改革全局的带动促进效应,不断增强改革活力动力。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改革督察和评估总结,不断巩固已出台改革举措成效,对正在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紧盯时序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