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7月22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 (略) 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项目名称 | 德宏州盈江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境内,涉及盈江县13个乡镇 | 建设单位 | 盈 (略) |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位于盈江县境内,涉及平原镇、太平镇、旧城镇、弄璋镇、昔马镇、卡场镇、铜壁关乡、油松岭乡、新城乡、芒章乡、支那乡、勐弄乡、苏典傈僳族乡等13个乡镇。项目涉及的水源全部为既有水源,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取水至水厂)、水厂工程、辅助工程(包括加氯加药间、废水回收水池、污泥干化场、综合楼等)、临时工程(包括导流工程、施工区、弃渣场、料场、表土场等)、 (略) (水厂至用户,为树状配置)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本次评价内容仅包含已实施的2件和未实施的5件供水工程,包含旧城集镇供水工程、中山供水工程、平原镇供水工程、昔马镇供水工程、油松岭大云坡供水工程、芦山供水工程、杨家寨供水工程等7件,其中南算村供水工程和姐冒街供水工程并入到平原镇供水工程一起实施。涉及盈江县平原镇、旧城镇、昔马镇、油松岭乡、新城乡、勐弄乡等6个乡镇。项目总投资*元,估算环保投资20.*元,占总投资比例0.2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等;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水厂设备产生的少量异味、生活废水、排泥废水、生活垃圾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篷布遮盖原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来降低扬尘的影响。 2、施工区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和平整,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所 (略) 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3、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采用防尘篷布遮盖料堆。 4、沙、石等施工材料在专用堆存场地,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灌浆废水、输水管道试压废水。 1、基坑废水收集至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降尘洒水等。 2、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加入酸性混凝剂混合沉淀,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 (略) 铺垫。 3、新建的3座取水坝在坝下分别设置1座容积为5m3的沉淀池(共3座)收集灌浆溢出的泥浆水,泥浆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灌浆制浆系统。 4、管道试压废水通过收集桶收集,运至施工区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5、每个施工区设置1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不外排。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配水管线沿线居民区多有分布,安排在昼间施工。 2、砂石料、混凝土加工等活动避免在夜间进行,大型车辆的物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3、在经过 (略) 沿线段设置禁鸣和限速醒目标志, (略) 段路面的保养, (略) 况良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在22:00~次日6:00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途经居民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对运输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及保养。 5、穿越居民点的管线施工段,在两侧设置围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取水枢纽区、水厂工程区、输配水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及施工便道区产生土石方用于各建构筑物周边基础压实回填使用,表土临时堆放于各作业带上用于后期绿化覆土使用;施工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 (略) 等;沉淀池产生的少量污泥,定期清掏 (略) 铺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往各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对施工人员、运行期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宣传,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依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②严格按照征地范围进行施工,划定最小施工范围,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超范围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植被,禁止随意踩踏农作物。 ③施工期临时施工用地尽量选择荒草地或裸露地表处,主动避让林木及耕地,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④施工时注意表土保护以用于后期水厂绿化及临时占地等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临时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强化管理,增强管理者的消防意识,注意管理巡查,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时时敲响防火警钟,禁止在草坡、灌丛地、林区附近吸烟和生火,做好生活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建立防火系统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制最大程度降低火灾隐患。 2、野生动物影响减缓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人员、运行期工作人员宣传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增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②严格控制施工红线,严禁超计划占地,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工程占地区外的动物栖息地,以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占。 ③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放,建筑物及其他材料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施工车辆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废水、废渣及废气对周围动物生境的破坏。 ④施工期尽可能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 ⑤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⑥项目实施期间,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森林防火管理力度,做好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最大程度避免发生火灾。避免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3、水生生态减缓措施 ①取水枢纽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河道、水域的占用。 ②定期开展施工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期、运行期禁止工作人员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网鱼等一切损害鱼类的行为。 ③施工废水严禁不经处理的直接排放进入河道,禁止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等进入河道,以免造成河道污染及堵塞;禁止人为破坏河道环境等行为。 ④施工期间尽量安排于枯水期,必须采取施工导流措施,确保施工期间河道不断流。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加药间的通风。 (二)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净水厂反冲洗废水和排泥废水收集排入废水池沉淀,后进入蓄水池暂存,定期抽出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一体化净水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底泥干化后定期运至弃土场处置;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围墙围挡,噪声设备置于室内,设置减振措施等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昔马镇水厂设置1个带盖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昔马镇垃圾中转站。 2、化粪池污泥经定期清掏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 3、净水厂污泥经干化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运至各项目弃土场处置。 4、废机油可部分回用于机械设备润滑,不能回用的使用原包装桶密闭储存,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化验室废药剂需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设计原则建设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及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设置;办公生 (略) 等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施工期应急演练,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排查。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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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我公司报批的《德宏州盈江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公司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