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东部新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全民健身广场2项目立项的请示》(合东办〔2023〕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 (略) 2023-2025年大建设计划。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全民建设场地设施建设,原则同意东部新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及全民健身广场2(暂定名)立项建设,开展前期工作。
二、本项目位于东部新中心,其中,全民健身广场项目占地面积约3亩,全民健身广场2项目占地面积约4.98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地面铺装、运动健身、排水、电力、景观、小品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三、全民健身广场工程估算总投资250万元,全民健身广场2工程估算总投资500万元。 (略) 、区8:2分担, (略) (略) 财政统筹解决。
四、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加强重要节点、方案的设计比选和论证,降低工程造价,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项目代码:
全民健身广场(暂定名):2305-*-04-01-*;
全民健身广场2(暂定名):2305-*-04-0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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