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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土地审批文件
电子监管号:*ZZ*
晋政地字(2024)353号
关于柳林县二O二三年第一批次
建设用地的批复
柳林县人民政府:
你县申请的二O二三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业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
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集体农用地40.0560公顷(其中耕地19.1960公顷)、
集体未利用地4.799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同时征收集体建
设用地5.3393公顷。建设用地涉及孟门镇贺龙沟村等4个村土地,具体位
置以你县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0.1949公顷,
作为柳林县二○二三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
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
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
征土地。
三、你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人民
2024年2月24日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