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县 (略) 所属食堂三年经营权(第二次)
拍 卖 公告
编号:云瑞拍*告字第2023-09-2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上级机关批准,*良县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对委托方所属的食堂三年经营权(第二次)(以下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㈠ 标的的基本情况
*良县 (略) 食堂(包含所有设施设备,主要有炊具设备、餐桌椅、餐具等,设施设备明细详见《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的附件),本次拍卖经营权的房屋建筑面积约1700㎡, (略) 食堂,含食堂1-2层及3层一个单独包间;1楼为病人及家属食堂, (略) 职工食堂,2楼职工食堂设有多个独立包间;标准化现代厨房,干净、整洁、卫生,分为素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面点间、蒸煮间、消毒间等,食堂全年无休;室内水、电、消防等设施齐全;*良县 (略) 所属食堂三年经营权整体拍卖。
起拍价为人民币*元/年;拍卖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佣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特别提醒:
⑴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为准,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做出拍卖竞价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⑵ 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及佣金等,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⑶ 拍卖成交买受人全额缴清拍卖成交总款,在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合同》后,将成交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成交标的移交前涉及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二、内部决策批复情况
本次拍卖处置交易行为由委托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研究批准并进入*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拍卖处置。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云南景天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中云景房估(2023)第218号,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四、拍卖办法:以每年的经营权的金额作为起拍价,采用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原则(高于或等于保留价,低于保留价不得成交),经拍卖师落槌确定买受人,拍卖成交价(年经营权价格)乘以3得出三年总经营权的成交金额;在拍卖竞价过程中,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如果在出现争议或分歧时,有权重新进行拍卖竞价,具体详情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五、拍卖报名手续办理
㈠ 报名条件
⑴ 具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餐饮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类项目。
⑵ 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人员;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信息必须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⑶ 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查询记录为报名截止当日。
⑷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拍卖;
⑸ 申请人具备自营的餐饮服务经营团队,团队人员须具备有资质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明。
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服务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等级厨师、营养师、面点师等专业人员。
㈡ 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时,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人员证书、《食品安全及经营规范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信用证明文件、拍卖保证金及佣金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如果出现申请人的资质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申请报名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q.com, (略) 联系人,对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2023年9月26日16时00分前向*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拍卖保证金;联系人/电话:柴先生/*。
㈢ 申请人的资格通过后,申请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拍卖保证金人民币*元。
户名:*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00104-0108;
开户行:建行*良支行;
注:拍卖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6时00分前,在转账时注明“法人企业名称和参拍项目名称”;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额拍卖保证金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待经营权合同期届满,经委托方确认无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行为的,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至买受人的账户。没有拍卖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无息退还。
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总价(指三年经营权的拍卖成交总价)的3%比例的佣金。
为了维护拍卖正常秩序,保证拍卖的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次在办理报名手续交纳拍卖保证金后, (略) 指定账户交纳佣金保证金人民币*元,如果申请人不交纳佣金保证金,本公司可以拒绝为其办理报名手续,导致逾期办理或办理不成功从而产生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户名: (略) ;
账号:2502 1231 0900 0015 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佣金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16时00分前,在转账时注明“法人名称和参拍项目名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佣金保证金冲抵佣金,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拍卖不成交,本公司收取的全额佣金不予退还, (略) 此次拍卖的损失;没有拍卖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佣金保证金,在 (略) 按规定无息退还。
㈤ 申请人资格经审查具备参拍资格并在上述规定时间交纳了拍卖保证金、佣金保证金的,于2023年9月27日14时00分前,带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本次拍卖的竞买人手续,取得《拍卖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拍卖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参加此次拍卖。报名手续费人民币80元,收费后不退。
六、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3年9月27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
拍卖地点:*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厅。
注:竞买人在拍卖1小时前到达拍卖会现场,迟到、缺席责任自负。
七、展示及报名手续办理
㈠ 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踏勘,展示地点为*良县 (略) 食堂,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实地踏勘现状为准;竞买人(或申请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或申请人)作出参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已实地踏勘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经营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未到现场看样的视为已经看样。预约展示联系人/电话:柴先生/*(工作时间)。
㈡ 报名手续办理地点:*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拍卖成交款及相关事项
㈠ 申请人认真审阅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拍卖的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标的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会上的举牌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现状、设施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㈡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作为《经营权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负责处理。《经营权合同》的具体条款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的附件。
㈢ 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将全额拍卖成交款(指三年经营权的全额成交款)一次性缴清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在委托方收到全额拍卖成交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经营权合同》,逾期缴款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经营权合同》的,拍卖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合同》生效之日起,委托方2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㈣ 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全额拍卖保证金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待《经营权合同》届满,经委托方确认无违法、违规及违反合同行为的,委托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至买受人的账户。
㈤ 由于买受人原因违约(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不签订《经营权合同》等违约情形)的,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委托 (略) 为此情形支出的合理费用, (略) 。
九、注意事项
㈠ 拍卖成交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经营权合同》,正式移交后,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不得转包,不得改变用途,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买受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㈡ 买受人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堂经营时间为全年无节假日的工作性质,供应饭菜,不间断、无休、按时提供早、中、晚三餐,对订餐病人、部分行动不便患者提供早、中、晚送餐服务,有条件尽量提供夜宵。所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法规相关规定。
㈢ 委托方提供1楼为病人及家属食堂, (略) 职工食堂,2楼职工食堂设有多个独立包间;标准化现代厨房,干净、整洁、卫生,分为素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面点间、蒸煮间、消毒间等;
㈣ 医院食堂患者餐厅为对外餐厅,服务对象为就医的患者、家属及相关人员。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新鲜可口的食品,销售价 (略) 场价。
㈤ 医院职工餐厅为职工内部餐厅,服 (略) 在职职工、医院公务接待等。职工内部餐厅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新鲜可口的食品。
㈥ 两个餐厅设备厨具菜肴均为独立运行,不得混合。
㈦ 买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其中必须安排两位持证厨师,其他人员保证持有有效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其他证件,并必须穿统一工作服装上班。
㈧ 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流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做好消防、治安、卫生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㈨ 必须保证食物的质量,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按照规定完成政府采购任务;买受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及相关台账;做好消除蚊、蝇、蟑螂、鼠害的工作;定期做好食堂内部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清理内外水池、隔油池,下水道保持畅通,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运作标准进行管理;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委托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买受人;
㈩ 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委托方规章制度,买受人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劳保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在经营期间属委托方的厨具及餐具,需爱护、定期维护、保证厨具及餐具完好,数量准确、并能正常使用;如需增加,由买受人自行购买。
十、其他事项
㈠ 买受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堂用途的要求,由于买受人的原因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经营权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㈡ 买受人在经营期内,不能破坏食堂主体结构、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买受人的经营权。
㈢ 买受人从标的交付日起承担水、电、气、物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征收的有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㈣ 如因在经营期间,在餐厅内发生就餐人员及工作人员摔伤、烧伤等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情况,一律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室内电路或厨具使用不当,导致发生火灾及触电情况,或出现食物中毒所造成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一律由买受人承担。
㈤ 在经营期间,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保、医疗、伤亡都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期满后,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方无关。
㈥ 在经营期间,服从委托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如因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出现的问题或处罚,由买受人承担。
㈦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委托方、买受人签订的《经营权合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食堂现有设施设备情况,委托方仅将食堂现有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交由买受人经营,不再承担任何设施设备及装修装饰;买受人在经营期内所需添置的设施设备或物品,自行采购安装,费用自理;经营期结束后自行拆除搬离;若需装修装饰需将装修装饰方案报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届满无 (略) ,若要拆除需恢复原貌。
㈧ 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及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司的《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及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rypmysgs),本次拍卖的相关说明及补充通知等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敬请拍卖 (略) 微信公众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
(略)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