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博厚镇办公楼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2073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4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9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临高县博厚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元) | 评估价 (元/月租金) | 挂牌底价 (元/月租金) |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博厚镇办公楼 | 2层/2层 | 191.46 | 3000 | 862 | 69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 租金一年一付/ 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1个月 (租赁期不含装修期) | 履约保证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临高县博厚镇办公楼 (略) 临高县博厚镇解放路7号对面(财政所旁),砖混结构,目前闲置。 | |||||||||||
租赁用途 | 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9月21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委员会2022年党委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内容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略) 临高县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4日至 2023年5月9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5月9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博厚镇办公楼 | 4月24日9:00 | 5月10日9:00 | 3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魏女士 *刘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