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7号)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泉资规〔2023〕194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调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地图,开展图斑监测,包括2022年第二期国家下发变化图斑(共59个图斑115.2公顷)、2023年国家下发变化图斑(共252个图斑181.4公顷)、其他变化图斑(建设项目征占用、采伐、人工造林等森林经营活动)。
二、服务时间
根据合同协议时间执行。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 日下午3:00前,将本项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现场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含复印件)、服务报价表以信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由委托 (略) 自然资源局林业资源站( (略) 公务大楼411),并现场进行开标,确认中标单位。
说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8万元。
五、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按照不高于最高控制价,最低价中标方式进行投标。投标单位至少3家,且符合招标资质要求。 (略) 自然资源局及相关报价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由最低价所属单位中标。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公务大厦4楼
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