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1月17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联系股室: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股
二、联系电话:0558-*
三、电子邮箱:*@*26.com
四、通讯地址:安徽阜南经开区阜南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企业服务中心
一般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部门 |
1 | 安徽 (略) | 安徽 (略) 年产50000万件紧固件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环行审〔2024〕1号 | 2024-01-05 |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 |
2 | 阜南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阜淮高速阜南方集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环行审〔2024〕2号 | 2024-01-18 |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 |
3 | (略) (略) | (略) (略) 年产100万件哥林柱与油缸总成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南环行审〔2024〕3号 | 2024-01-19 | (略) 阜南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