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开发区大刘片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虹运家园)施工中标候选人补充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开发区大刘片区 (略) 中村改造项目(虹运家园)施工(招标编号:SXZBCG-G *** -2) | ||
招标人 | (略)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建 (略) 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 日上午9:00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略) (略) |
项目经理 | 李明平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和建筑工程,证书编号:川 *** | 宋志强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证书编号:京 *** | 孙本保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证书编号:京 *** |
业绩 | (1)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 *** .82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 *** .82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2)槐花园D区D1#-D24#楼、幼儿园、 (略) 、 (略) 、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面积12944.1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3)水畔新居安置小区工程: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4)麓云阁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5) (略) (略) 石板登镇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 (1)金域华府住宅小区北区1号住宅楼、北区2号住宅楼、北区3号住宅楼、北区4号住宅楼、北区5号住宅楼、北区6号住宅楼、北区7号住宅楼、北区地下车库、 (略) 1号住宅楼、 (略) 2号住宅楼、 (略) 3号住宅楼、 (略) 4号住宅楼、 (略) 地下车库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2)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4月。 (3)白鹤林小区项目投资建设一体化项目:总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6年5月。 | (1) (略) 回 (略) 项目:总建筑面积60.46万平方米,单体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2月。 (2) (略) (12-01)施工总承包工程: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单体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合同签订日期: * 日。 |
公示期 | * 日至 * 日 |
(略) 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3日内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10日内向 (略) (略) 提出书面投诉, (略) 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 (略) 投标法》、《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投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投诉书的内容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 (略) 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略) (略) 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略) 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 (略) 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 (略) (略) 政诉讼程序的。
招 标 人: (略) (略) , ***
代理代理机构: (略) 建 (略) 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 (略) (略) ***